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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产业重大专项的通知为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,我委现组织2019年产业重大专项申报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基本条件 1、项目须符合相关领域规定的具体方向和指标要求。 2、项目未获得过国家预算内专项支持,且在本年度未申请过国家其他预算内专项支持。 3、项目备案(或核准)、环境影响批复(或备案)、土地使用权证(或用地预审)、规划许可证、节能审查等要件齐备。 5、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可靠、知识产权归属明晰。 6、项目(或示范应用类项目的依托工程)固定资产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。 二、重点支持领域 (一)轨道交通装备。 (二)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。 (三)工业机器人。 (四)智能汽车。 (五)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。 (六)新材料。 (七)重大技术装备。 三、申报方式 有申报意向的项目单位,请先行通过电话咨询具体事宜再正式申报。申报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,并于2018年11月7日17:00前将申请材料(纸质版、电子版光盘,一式三份)报送市民中心C3109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