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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認證的8種模式

目前,歐盟認可的使用CE認證标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種:

(一)工廠自我控制和認證。 ModuleA(内部生産控制):

1用于簡單的、大批量的、無危害産品,僅适用應用歐洲标準生産的廠家。

2.工廠自我進行合格評審,自我聲明。

3.技術文件提交國家機構保存十年,在此基礎上,可用評審和檢查來确定産品是否符合指令,生産者甚至要提供産品的設計、生産和組裝過程供檢查。

4.不需要聲明其生産過程能始終保證産品符合要求。

ModuleAb: 1.廠家未按歐洲标準生産。 2.測試機構對産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機測試。

(二)由測試機構進行評審。

ModuleB(EC型式評審):工廠送樣品和技術文件到它選擇的測試機構供評審,測試機構出具證書。注:僅有B不足于構成CE的使用。

ModuleC(與型式[樣品]一緻)+B:工廠作一緻性聲明(與通過認證的型式一緻),聲明保存十年。

ModuleD(生産過程質量控制)+B:本模式關注生産過程和最終産品控制,工廠按照測試機構批準的方法(質量體系,EN29003)進行生産,在此基礎上聲明其産品與認證型式一緻(一緻性聲明). ModuleE(産品質量控制)+B:本模式僅關注最終産品控制(EN29003),其餘同ModuleD ModuleF(産品測試)+B:工廠保證其生産過程能确保産品滿足要求後,作一緻性聲明。認可的測試機構通過全檢或抽樣檢查來驗證其産品的符合性。測試機構頒發證書。 ModuleG(逐個測試):工廠聲明符合指令要求,并向測試機構提交産品技術參數,測試機構逐個檢查産品後頒發證書。 ModuleH(綜合質量控制):本模式關注設計、生産過程和最終産品控制(EN29001)。

其餘ModuleD+ModuleE。其中,模式F+B,模式G适用于危險度特别高的産品